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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房产纠纷1个月前

现在我们这里正在进行不动产(房产)登记,我们是乡下的房子除了主屋外还有厕所,猪舍,以前遗留下来的祖宅是独立在主屋之外的独立存在的。以前房屋登记的时侯都有登记在同一个户主的名下并附有测绘图的。这次上面又进行了重新测绘并登记替换原来的房产证。依村委的说法是一户一证一处房产原则。只能登记一处独立房产。像我这样有主屋,猪舍,还有部分祖宅的情况下,只能选其中一处登记,放弃另外两处。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签了一处的确认书后,村委要作废另外两处确认资料后才告诉我只能签一处。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另外两处不签确认书就不会再登记在房产证上。以后要遇到了强拆或迁拆。这没有登记在册的房孑不就是白拆了吗?另外处还能登记在同一户主名下吗?一户一证一处房产原则?一户一证我理解,一户一证一处我不理解,以前都是可以把猪舍,祖宅和主屋并在一个证上,现在为什么不行?希望能得到你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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