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湛江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本人于2021年3月20日在与开发商公司签订 《商品房购买合同(预售)》 (以下简称合同)交易房屋:根据《合同》第十一条交付时间和手续的约定,开发商公司应当在2021年11月14日前,向本人交付该商品房;2022年2月份多次与出卖人催促沟通均未回应;3月28日再次催告,无果;6月20日,我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出书面通知书,正式通知开发商,投递连续三天投递未果,被开发商公司恶意拒收;现在由于开发商公司不履行《商品房购买合同(预售)》 ,拒绝交房,而且恶意拒收买受人的书面通知。怎么诉讼?
黄露清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黎立华,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法律服
帮助人数:3439人 粉丝人数:4398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多年以来一直秉持尽心尽责的态度和专
帮助人数:302人 粉丝人数:1818人
帮助人数:3人 粉丝人数:1214人
帮助人数:143人 粉丝人数:221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