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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房产纠纷1个月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购房合同签订于2020年3月31 原合同于2021年12月31日前交房、后签了补充协议、开发商拿疫情借口、延迟到2022年6月30日交房、同意赔付扣除疫情2个月共赔付4个月万分之一违约金。2022年6月14日又打电话口头通知说6月30交不了房、要2022年12月31日。请问我能退房吗

9位律师回复

舒亚均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品睿律师事务所

周海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润朗(深圳)律师事务所

贺海涛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肖国洪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

蔡佳兴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张旺正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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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丰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闫建锋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沈彦娟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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