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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交通事故1个月前

一日,董某骑电车去到商场购物,下车后,董某随意将电车停在路边,便进入了商场。方某看到董某随意停车,想到电车随意乱停会被罚款,便在董某进入商场后将电车移到了指定停放点进行停放。董某购物完之后出来,发现无法找到自己的电车,非常着急,此时方某上前告诉董某:“你随意停放电车会被罚款的,我帮你把电车保管起来了,你要给我2块钱的保管费才行。”董某听到后立刻给了方某2元人民币。随后,方某带董某去到停放电车处,发现董某的电车被人偷走。董某非常生气,要求方某赔偿自己电车被偷的损失,方某则辩称,其实自己也不是真正的保管员,只是怕董某被罚款,帮他移动了电车的位置。
请问此事应当怎么处理?

1位律师回复

陆明相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益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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