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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杜律师。事情是这样的,兄弟两人在这次统一确权的时候,弟弟把户主名为已亡父亲的土地证拿去确权为共用土地,上面写兄弟二人的名字。现在哥哥这一方想要重新确权,分为一人一本土地证,这是可以的吧?如果弟弟不同意,有什么法律途径呢?能提起诉讼吗?
沈彦娟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孙志伟律师,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攻民商事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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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二十年,期间承办民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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