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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覃律师你好,我叫蒋小华,我反应的事实是,重庆两江新区新牌坊派出所民警李扬避重就轻,以虚假合同为亚馨公司开脱责任,以纠纷的名义,当时与当事人发生强烈争执,弄虚作假,当众为亚馨公司开脱责任,说合同没有问题,我当时反映合同是虚构的,十年变成了二十年,抵押合同,一年之后才给我,合同不是双方的真实意义,当时不准我们说话,还凶我说,是你办案还是我办案,就这样以李扬警察胡乱的做了笔录,导致不立案的主要原因和责任,虚增债务,表面合法化,手段隐蔽化,伪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虚假诉诉,根据刑法266条,符合套路贷立案标准。现在该找谁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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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渝兰律师 重庆-渝北区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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