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潮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广东在农村,老房子是一楼是住着一户人家,二楼又是住着另一户人家。之后老房子翻建,原二楼人家从地基开始翻建,钢筋混泥土结构建了四层。原一楼人家只是砌了一楼的两面墙。之后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原一楼人家还是一楼,其余的楼层归原二楼人家。但是,在房地一体登记时,翻建之前屋檐改造成的飘窗没有在登记范围内。
原二楼人家是否有权利粉刷飘窗底面?
原二楼人家是否有权利有权利处理框架结构一楼的柱,梁(都是原二楼人家建),比如拆,粉刷?
何利军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
文书代写,法律咨询,案件代理,合同审查,继承见证,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250人 粉丝人数:1637人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675人 粉丝人数:3580人
蔡青律师,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自执业以来,参与办理各类民事
帮助人数:311人 粉丝人数:3028人
帮助人数:875人 粉丝人数:235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