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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公司某股东非因资不抵债起诉要求解散公司,公司总注册资金500万,30年认缴完成,已经注册两年。注册时各按股份认缴了十分之一。如果法院判定解散,各股东必须要提前认缴完成法定注册资金吗?
罗家麟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云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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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沙沙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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