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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罗律师,我是婚前买房,总价值40万,父母给交20万首付,我自己贷款20万房贷,婚后一年半当地要求办理房产证时加了女方名字,结婚三年还了大概六万房贷,还剩14万没还,我们夫妻共同现金有17万,有10万是结婚时她家配送的嫁妆钱,7万是工资存款,请问这样情况应该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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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杰律师 内蒙古-兴安盟  内蒙古奥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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