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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7
黄律师,你好!本人3月1日在红河州绿春县政府官方网站信访关于骑马坝乡政府向老百姓收垃圾清运费的收费标准问题,并实名和留了电话号码 ,今天早上骑马坝乡长打电话给我的侄姑娘,说我作为一名工作人员不应该这样写,中午时间乡副书记打电话给我的领导说他们会找我的局领导一起找我谈话,还说我的名字将被记录 ,还会影响我以后的工作调动,下午五点半再次打电话给我的领导叫我把信访删除,过几天他们会亲自来向我说明情况 ,说他们收费是有红头文件的,并且现在没有收费的人家 后期都会收起,请问律师:信访的人是我,电话号码留的也是我的号码 ,为什么他们直接不找我而是去找我的家人?还有,我信访是个人信访,为什么他们要找我的领导,和单位有关系吗?我是否要删除信访?请求黄律师给我一个处理方式
李凤岚律师 云南-红河 云南华垣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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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已从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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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曾在基层检察院工作十余年,擅长复杂的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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