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江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吉安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你好,和前夫2017年离婚后,签了6000元每月的抚养费,一个儿子,由我抚养,2019年5月前夫再婚,同时变动工作地点(前夫是律师,由吉安变动至宁波),强行将抚养费降至3000元每月,2020年9月起诉至前夫户口所在地法院,法官根据工作地点变动,收入降低,判降低抚养费至4500元每月。后上诉至中院,维持原判。之后,由于开支增加,前夫承诺每个学期再加5000元给孩子,并且孩子的课外兴趣班的费用也由他付,可是近期前夫与我闹矛盾,又不付了,但孩子这边的开支又很大,请问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杨志朋律师 江西-南昌 江西好莱律师事务所
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帮助人数:28969人 粉丝人数:40571人
Tel:18971141938.杨律师多年来为个人、企业客户
帮助人数:10339人 粉丝人数:26025人
毕业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仲裁
帮助人数:2167人 粉丝人数:4684人
帮助人数:421人 粉丝人数:166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