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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968年9月2日出生(性别女),在一家电子厂上班4年,因马上年满50岁,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2018年9月1号离职。
请问:
1.女性正常退休年龄是多少?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2.假如同意解除劳动关系,能否享受退休金?
3.解除劳动关系后假如公司扣留奖金是否合法?
李永华律师 福建-厦门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余志良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谭利华,生于1978年,湖南师大本科学历,湖南谭青生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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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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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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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科班毕业,专职律师,法院的特邀调解员。自执业以来,参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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