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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婚姻家庭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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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21年交往一个女朋友,在清明节后确定关系,她离异带一个一岁的孩子,后面的生活费奶粉钱都是我买的,我在外面打工,一两个月才回去一次,直到2121年12月份我才知道她不止跟我一个人交往,在2021年9月份的时候还怀过别人的孩子,后面打掉了,在2021年12月份的时候还出现了宫外孕,请问我花在她身上的钱能要回来吗,怎么要?这构成诈骗罪吗?

3位律师回复

余锦妙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45"

45人收听

刘洋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华佑律师事务所

46"

35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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