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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房产纠纷1个月前

【法务通告】经多次通知,消费贷逾期事宜至今仍未结清,我所已将《律师函》寄往户籍地址进行备案。单号:99756120568XX函件以书面形式最后一次通知你,收到本函件两日内必须全额归还,如有延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且不再另行通知,并且相关成本由您承担。后续将按照律师函提示的相关内容处理追究您的违约责任。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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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兰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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