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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兼职一个月试用期5天,并且要求我单方面签署不通过试用期20元一天的协议,用人单位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是短期工而将我劝退只给20元一天的工资。而且,招聘时并未说有kpi要求,工作却说必须kpi达标才给予转正。并且做满五天转正后的合同才会说离职前有十五天考核期,考核期内必须达到指标,否则就会扣钱,如果不签署转正合同,前面五天都按20元工资结算(比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还低)。由于我试用期三天被劝退,只有60工资,这可以举报吗
彭小波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