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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未盖法院公章,只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条形章。这样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去申请再审能行吗?这样的《裁定书》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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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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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青律师,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自执业以来,参与办理各类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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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春,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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