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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刑事辩护1个月前

事由:我是2021年10月3号,到相城区安元路启宇美容美发万科魅力花园店做了一个头皮检测,然后给我用一瓶小药水价值398,说我是会员给你298。也没有说用下来要多少瓶,后面总共用了十瓶加后面的养护一次下来4860元。过程中给了我两个方案,一个价格是10万多,一个是3万9九千多,这一次做的4860的钱并到这个方案里。后面给我优惠,另外送了两项估计在一两万。最后给我说你只付3万,后面的九千交给她跟公司申请在优惠。回到家中,我给我朋友说了,说我被套路了,我呢回想了一下,我付款3万分3次给我做头皮疗养的人,(一次是微信,后面接着用支付宝两次给的)后面她给我交的钱给门店。最后给我一个两万金额凭据。5号就给她们反映了我后期做不了了。

第一,她没有给我三万的发票凭据而是两万,还有一万去哪了。(应该是做头皮疗养人拿去了)这个是否存在诈骗?
第二,3万的价格没有任何合同协议。
第三,各种的优惠,门店还送我5次的祛痘 排毒,理发免费,都是口头的,没有任何凭证。它们这种报价是否符合市场监督管理的条例。
第四,最后跟她们协商,我说不做了,能否把我未做的钱退回来,跟我做头皮的说优惠方案出了,公司退不了,门店的说做头皮的跟她们门店是合作关系,找她。
这种情况,门店有没有责任吗?钱不能退吗?

希望律师能看下,如果第一条构成诈骗。你可以找我谈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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