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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0年2月28日前,约定延期90日后可以退房,由于开发商延期,2020年9月给我发了一份接房通知,但是没有验收通过,我拒绝接房了。一直到2021年8月开发商还是没有达到交付条件,我就给开发商发了一份退房通知书,开发商不予理会,我这边就向法院起诉了,现在快开庭了,开发商验收备案了,我这边退房胜算大吗?
合同还约定了办理产权日期为2020年5月28日前,并且逾期超过90日可以退房。
李桃桃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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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全国211重点大学的大学专科,2012年执业至今,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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