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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购买车位,总价7w,先支付定金2w,现在不想要了,根据之前的违约合同:逾期超过90日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协议。甲方选择解除协议的,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选择解除协议的,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位使用权转让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乙方实际全额支付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该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协议约定的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的15%。,请问我是否可以拿回部分定金
黄进成律师 福建-泉州 福建和晟律师事务所
周泽铭律师,法学全日制本科毕业,河南蓼城律师所专职律师,以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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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退伍军人。具有军人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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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法院数年的法院工作经验,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经济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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