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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购买车位,总价7w,先支付定金2w,现在不想要了,根据之前的违约合同:逾期超过90日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协议。甲方选择解除协议的,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选择解除协议的,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位使用权转让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乙方实际全额支付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该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协议约定的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的15%。,请问我是否可以拿回部分定金
黄进成律师 福建-泉州 福建和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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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峰,北京海润天睿(淄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诉讼方面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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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学历,从事公安工作12年,律师执业20年。以客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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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盛,山东鲁熙律师事务所律师,济南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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