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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
网友咨询:
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五)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六)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七)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律师补充: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最迟不晚于开始经营活动的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提交备案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备案材料提交之日起倒计。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归档。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和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所进行的驾驶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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