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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缴纳社保(与上家单位无法交接,据她说),现我公司拟解聘她(已在我公司工作5个半月),他要求公司提供后续支付工作期间社保的保障,是否合理?应如何出具相关手续?是否应该补偿工资?应该依据实发还是合同工资数额?谢谢!
关浩博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国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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