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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损害赔偿1个月前

我母亲去年因子宫肌瘤在妇幼保健院做了全子宫及左附件切除手术,一共花了7000余元,报销后自费2000元左右;今年因囊肿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右侧附件及卵巢切除术,花费17000余元,目前伤口尚未愈合。相较去年手术较小但费用超出了10000余元。
医院不给病患每天提供消费明细,我通过医院的电子账单查询到部分费用我们根本不涉及,除此之外,我认为手术中的单项费用也有不涉及项,因本人不是学医的不是很确定。
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由哪个部门负责或者说找哪个部门有用。

1位律师回复

张民胜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宜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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