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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去年因子宫肌瘤在妇幼保健院做了全子宫及左附件切除手术,一共花了7000余元,报销后自费2000元左右;今年因囊肿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右侧附件及卵巢切除术,花费17000余元,目前伤口尚未愈合。相较去年手术较小但费用超出了10000余元。
医院不给病患每天提供消费明细,我通过医院的电子账单查询到部分费用我们根本不涉及,除此之外,我认为手术中的单项费用也有不涉及项,因本人不是学医的不是很确定。
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由哪个部门负责或者说找哪个部门有用。
张民胜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宜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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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上海高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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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近二十年,代理过多起全国知名案件,为企业处理过大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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