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广东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东莞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我原来是有限责任公司的隐名股东,2013年因家庭原因急需用钱,被迫向公司提出股权转让,公司董事长个人定价以(1:10)300000被迫转让,后2015公司整体转让的价是180万(含税),中间差太大,且当时本人向董事长提出价格的事,因董事长对本人打击报复(有实际事例,有证据),他明知公司的股权价值,故意趁人之危,我被迫接受他的个人定价,转让给他指定的人(此人是公司职工,非股东),我可以起诉董事长拿回中间的差额部分吗?
金忠宝律师 广东-东莞 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非诉案件(商务谈判、双方调解)合同
帮助人数:48人 粉丝人数:99人
张妍婷律师悟性高,文字功底扎实,作风严谨,头脑冷静,思维缜密
帮助人数:83人 粉丝人数:524人
帮助人数:283人 粉丝人数:1962人
帮助人数:217人 粉丝人数:749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