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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没有和发包方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承包方和分包方签订了背靠背的付款合同,分包方已于22年9月底完工承包方并于23年4月3日出具了对账单。23年2月份发包方支付了承包方一部分工程款,承包方也相应的支付了分包方一部分工程款,现在承包方因发包方没有付款所以承包方也不能为分包方付款,现在承包方因和发包方没有签订合同所以没办法起诉发包方,请问我现在可以起诉承包方要求承包方支付我的剩余工程款吗?可以追加发包方为被告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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