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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O11年1O月9日为债务人担保5万元借款,未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于2O22年8月份找借款人要钱并取得电话录音一份,于2O22年11月19日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在这之前,债权人从未找过担保人主张过权利。请问,我的担保责任是否要承担?
李明昊律师 山东-滨州 山东哲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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