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临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甘肃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临夏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甘肃-临夏婚姻家庭1个月前

¥19.90

你好,因相亲对象多次给我买过东西,但并未实际交往,结束的时候给了他买东西的钱,但他觉得不够,我又给他多给了600,总计8000,事后,觉得他的东西不值那么多钱,讨要的时候并未给我,现在怎么办

查看刘建中律师的回答

刘建中律师 甘肃-酒泉 甘肃竭诚律师事务所

  • 相亲给东西属于赠予,分手后你将给的东西折价退还并多退了600元,属于善意分手,值得肯定赞扬。分手后你又觉的东西折价折多了,有点后悔,这属于事后返悔,实属不该。作为一名成年人,具有是非对错判别力,折价多少都只是个大概,交往中尚有感情投入,不能用金钱衡量。
    已经分手了,翻篇了,结束了,不要再纠结。开始新生活!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5926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4480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28795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6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