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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地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19.90

2012年我给别人借款15000块钱没有写归还日期,此借据上有两个连带责任担保人为这15000元承担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六月,在原借条上又增加了一个借款人,原借款人也在借据上签上了名字写了2018年的日期,请问担保人担保期限过期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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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

  • 31"

    1个月前

  • 50"

    1个月前

  • 没有写明归还日期的借条,同时担保人也没有写明担保期限,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从债权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后的六个月,这个我大概知道。
    我要向您提问的是:这个2012年的借条,我在2018年时又追加了一个借款人(是原借款人的丈夫),这个新的借款人在原来的借条上写上了借款人某某某,同时署上了2018年当时的日期,同时,原借款人也写上了名字和当时的日期。我想问的是两个连带责任担保人,他们在又增加了借款人后,他们的担保期限怎么来认定?过期了没有?

    1个月前

  • 60"

    1个月前

  • 谢谢律师,谢谢您的解答。
    后期增加借款人以及原先的借款人在借条上重新签字,是减轻债务人债务负担的行为。如果担保人没有证据证明,此追加借款人及原借款人签字行为并不能认定为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一个催债行为,对吧?那么,担保人的六个月保证时效就没有开始计算对吗?
    如果是这样,明后天我就去法院立案诉讼

    1个月前

  • 60"

    1个月前

  • 58"

    1个月前

  • 谢谢您,太完美了!愿您好运常伴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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