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被侵权人可要求侵权人在事故责任范围内赔偿以下几项损失:
1.住院治疗及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凭医疗费用凭证据实主张。
2.后续治疗费:需进行鉴定,如后续仍需接受治疗的,可预先主张或待实际发生后主张
3.护理费:除雇佣护工实际支付的费用外,还可按当地标准主张,护理期时长需进行鉴定。
4.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可按当地标准主张。
5.营养费:可按当地标准主张,营养期时长需进行鉴定。
6.误工费:可按当地标准主张,误工期时长需进行鉴定。如收入水平高于当地标准确定的数额,可凭收入凭证进行主张。
7.残疾赔偿金:如构成伤残,可按当地标准主张,伤残等级需进行鉴定。
8.被扶养人生活费:如存在需由被侵权人进行扶养的对象,可根据家庭成员情况按当地标准主张。
9.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当地标准主张。
因事故发生时间不同会导致适用的当地赔偿标准不同,故在当事人提供详细的案件信息前无法计算各项损失的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