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珠海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我12月4号在一家餐饮店上班。由于工作不适合我21号口头提出辞职并于23号交上离职申请书申请30号离职,公司不批说走了就不发工资。当时应聘时说三个月试用期,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辞职只需提前三天即可,可是公司以试用期三天内才可立刻离职为理由扣押工资。我该如何讨回我的工资?谢谢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2010年开始执业于湖南红日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副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881人 粉丝人数:3809人
资深律师,湖南星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从业23年,擅长
帮助人数:22人 粉丝人数:995人
本律师承办的案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允许
帮助人数:1258人 粉丝人数:3869人
法学科班毕业,专职律师,法院的特邀调解员。自执业以来,参与和
帮助人数:1348人 粉丝人数:273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