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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公司的员工,是地方办事处负责人也是法人,客户交了预付款打到公司,但只给客户发了三分之二货,现在我已经离职,客户把我起诉了,诉状上捏造事实说没送过货,我可以提供单据,该怎么处理最好?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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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旌律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经手300余案件,包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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