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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价款为200万元的钢筋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当年3月1日前发货,乙公司5月1日前付款。甲发货晚了一个月,乙付款也顺延了一个月,乙公司要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甲也要追究乙公司的责任。
请问:
1.乙公司顺延付款时间是否于法有据?
2.请阐述理由。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顾澈:淮北市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淮北市律师青年工作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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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电话:18855383348,安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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