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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个项目按50万出资 A 出7.5万占15%, B 出5万占20%, C 出37.5万占65%。现在亏损36万,剩余14万。之前没有任何约定, B 是否需要补偿损失36*20%-5万?剩余的钱应该按持股比例还是出资比例分配?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陈焕君是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长驻广州、韶关,擅长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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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金梅律师自从业以来办理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不良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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