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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今天收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书,我哺乳期马上结束,顺延至结束。关于计算赔偿金额我想了解一下,他现在提前了一个月通知我,我应该是12月11号哺乳期结束,今天公司通知的我。目前还在哺乳期:赔偿方案是几倍金额??3倍?还是N➕1? 另外,第二问题:我这个赔偿金额,因为我是二胎,还是剖腹产,社保局给我发了113天的生育津贴,公司又补给我60天的生育金额(按照基本底薪给的,5000➕5000)但是我的生育津贴是一万/月,因为我的平均工资很高。这个两个5000是否合法?好的,如果合法,他往前推12个月计算平均工资,是去除所有的生育津贴吗?去除出去,再除以几个月呢?(最后这个问题很重要,谢谢您)
张冰律师 山东-济南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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