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江苏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苏州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原告与被告就柬埔寨金边市诺罗敦大道安达宴会厅GRG制作与安装事宜发送电子报价单及合同,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原告方已经于2017年合同规定时间履行了合同义务,安达宴会厅已交付使用。被告有向原告支付大部分款项,有部分还未支付。法院以缺少原被告见存在建设工程合同关系的相关证据拒绝网上立案
刘冰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金星伟业律师事务所
孙泳欣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奚备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驰东律师事务事务所
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律专业多年,给省内外多家大型公
帮助人数:521人 粉丝人数:2786人
为人踏实肯干,专业能力强。对复杂的法律问题,能够抽丝剥茧,厘
帮助人数:8人 粉丝人数:1422人
参与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为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等多家
帮助人数:898人 粉丝人数:2306人
张玲玲,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进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
帮助人数:536人 粉丝人数:556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