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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律师你好我今年十四岁昨天因为打架和几个朋友进了派出所警察殴打了我们然后警察让交两千元不然就把我们送去拘留我们交了钱但是我想问问这两千元是用来干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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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宏律师 江苏-徐州 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

  • 您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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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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