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医保怎么申请?医保慢性病有哪些
门诊慢性病包括哪些疾病范围?
门诊慢性病有以下17种:
1、脑血管病后遗症;
2、心绞痛、心肌梗塞;
3、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炎后肝硬化;
4、高血压引起的心、脑、肾、眼之一病变者;
5、糖尿病引起的心、脑、肾、眼底视网膜之一病变者;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甲亢;
8、震颤麻痹;
9、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10、支气管哮喘;
11、慢性心功能不全;
12、股骨头坏死;
13、骨髓纤维化;
14、脊髓空洞;
15、类风湿性关节炎;
16、甲状腺功能减退;
17、系统性红斑狼疮。
以上所有病种要求均有一年以上病史,且达到诊断标准要求,并需提供一年以上病史的相关资料。可在当地社居委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病历、化验及检查报告单等,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慢性病就诊卡》。
参保居民自领取《慢性病就诊卡》之日起,凭该卡可享受规定的门诊补助待遇;未参保的城镇居民在当地社居委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可一并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最终也需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持《慢性病就诊卡》的参保居民,每年可选择一家经批准的定点医院或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为自己的慢性病定点诊疗机构,其在定点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门诊补助。
“范围内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6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7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大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8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90%;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5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60%。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大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7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80%。另外,慢性病的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一般病种为2000元,特大病种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