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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刑事辩护1个月前

私自侵占他人财产,并辱骂他人,多次进行恐吓威胁。

查看史晓朦律师的回答

史晓朦律师 山东-济宁 北京中银(济宁)律师事务所

  • 您好: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建议您寻求警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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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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