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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夏婚姻家庭1个月前

律师你好,我想问在法院调解离婚时跟法官沟通好孩子探视权问题,但是在签字时调解书上没有写明孩子探视问题,法官说跟男方说好给探视,但是签字到现在男方不给探视,说等孩子上幼儿园在探视,这个合理吗

查看杜应霞律师的回答

杜应霞律师 甘肃-兰州 甘肃金梵律师事务所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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