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拉萨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广东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清远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广东-清远债权债务1个月前

我银行卡被外地给封了

查看谭桂德律师的回答

谭桂德律师 广东-清远 广东飞来湖律师事务所

  • 先去所在地公安局现场咨询原因,再到银行账号开户打印流水清单,并提供辅助证明。最后提交相关材料给封你号的公安局。如果实在解决不了,1年内,确认不是你本人所为,相关部门会根据情况解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369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9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