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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我和朋友合伙开了公司,他是法人,我是股东。他占股60%,我占股40%。合作期间,公司有收入,但朋友分多次将营收所得转入他个人账户,并未告之我。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股份应得收入吗?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李金锁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一法(天津)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本人有9年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经历,擅长婚姻家事、合同、工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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