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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假设我的东西无意间掉在了公共场合,被一个狗主人捡到,给它的狗玩,现在这个东西是已经损坏的状态。我的东西丢在了公共场合里就不算是我的东西了吗?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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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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