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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损害赔偿1个月前

疑似母亲未管教孩子遭打耳光,打人者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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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长春一女子带孩子在烧烤店内用餐时,疑因孩子拽拉桌边瓶起子与男店主发生冲突,男店主上前怒甩女子一耳光。最终,打人男子被处7天行政拘留,并罚款300元。
    根据通报来看,女子并没有大的过错,可能是孩子贪玩,女子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但是该男店主直接打女子耳光的行为显然有寻衅滋事的嫌疑,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最终该男子也因此被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本案中,因为孩子拽拉桌边瓶起子,男店主就对孩子母亲进行打耳光的行为已经属于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由于情节较轻,最终该男店主被行拘7天,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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