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四川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德阳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A,B,C,D是四个同学,其中B和C是男女朋友,四个人毕业后在H城同租了一件套三房子,月租1900,每人平摊475,一次性预付了三个月房租在11月月底到期,11月中旬A经由好友E介绍工作(包吃包住)所以想去E介绍的工作地点看看,晚上A,B,C,D下班回来,A跟BCD说了这件事,BCD以为A确定要搬走了,以半个多月在H城不好找工作为理由伙同另一好友F留住了A,A无奈表示把12月的房租也平摊了,但是A不同租了在11月15日就搬走了,本件事是真事,但是考虑到大家都是同学,所以都是以匿名的方式询问,我作为他们的同学兼好友,想咨询一下这个475应不应该付,如果付了的话用法律层次来说犯了什么罪!有偿回答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台州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与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处理公司
帮助人数:32人 粉丝人数:782人
张海潇律师,浙江海浩(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从事劳动
帮助人数:30人 粉丝人数:786人
帮助人数:23人 粉丝人数:816人
陈崇龙律师执业十余年期间,带领团队,服务过许多家市级行政机关
帮助人数:417人 粉丝人数:198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