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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静

广东-广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我们俩都在广州,男方不想回老家办理离婚,请问我怎么才能跟他离婚,男方是新疆的,我是湖北的,他多次出轨,我对婚后的家庭财产不知道,一直以来都是他负责家里的钱,我们有一套按揭房,两辆车,孩子一直是我爸妈在带,现在在湖北老家,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有他和小三的聊天记录照片,这种证据可以让男方净身出户,或者是我多分点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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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晓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和你丈夫在广州居住超过一年,可以在广州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因(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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