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呼伦贝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黑龙江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鸡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黑龙江-鸡西婚姻家庭1个月前

王律师您好,我于10年前与前妻经法院调节协议离婚,协议孩子抚养费我前妻给到孩子18周岁,今年孩子要上大学了,不知道能不能要求她继续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查看王婧超律师的回答

王婧超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 您好。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再要抚养费用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一条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3928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3721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28302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1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