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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现在租了个店铺,是别人转租给我的,上任业主跟物业这边的租期是还剩下一年,然后我们去转租了剩下的一年,然后去办理营业执照,工商人员说上任业主的营业执照没有注销,需要他这边注销了或者变更才可以办理,现在上任业主去变更,税务异常,不能办理,需要过段时间才能恢复正常,在此期间店铺租金是由哪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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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全斌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其仁律师事务所

  • 租赁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租赁合同对此情形没有约定,应由上任租客承担其办理注销期间的租金。

    1个月前

  • 根据第6条的约定,前任租客处理注销期间的租金,应由前任租客承担,或者由物业承担后由其自行向前任租客追偿。

    1个月前

  • 我这边是跟物业直接租的,相当于剩下的一年业主变更我为业主,合同里面有这一条

    6、因甲方原因与第三者的纠纷、产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合法
    损失。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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