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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以银行代理人的身份与我方签署相关业务合同,收取我方3万元代理费。承诺将银行端口工号提供给我方,可以实现查询个人征信,汽车贷款等业务。签署合同后,迟迟未提供相关工号,并在我方多次询问催促后,将其他个人的工号谎称为是我方工号提交给我们,其实该工号为假工号。多次索要未果,朱某也并未按照合同所承诺,退还我方全部代理费并赔偿相关损失,现针对于该事件,想咨询是否属于诈骗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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