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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房产纠纷1个月前

你好,安律师,有人通过中间人向我借了20多万,现在欠条到期且拒绝还款,中间人家里有宅基地有地,并且还给儿子在马庄桥买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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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万律师 河南-郑州 北京炜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 您好,欠钱不还最有效的方法是起诉,起诉的流程是:(一)准备好民事诉讼状。(二)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三)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四)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根据您的描述不知道中间人在借款合同中是否承担担保角色,担保分为以下两种:
    1、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另一种是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当然,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的,即为连带保证。无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都无力偿还的话,按法律规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不能免除的。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就可能承担责任。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以上答复仅仅是根据您的口述提问进行的初步咨询建议,如果需要进一步的详细回答,请提前预约律师通话或见面,以便得到更为全面精准的法律服务。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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