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南川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柳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广西-柳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宪法监督的主体是人民还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查看覃国华律师的回答

覃国华律师 广西-柳州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

  • 从自然主体和授权主体两个方面看。

      1、自然主体。

      我国现行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从权力的构成来看,我国宪法监督权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既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宪法监督权也是属于人民的;

      从权力的运行来看,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对各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权就包含了人民的监督权,其中主要的内容是对宪法实施的监督;

      从权力的来源和归属来看,我国宪法是基于人民的权力而产生的,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人民制定了宪法,人民就有权监督宪法实施,宪法制定权及其监督权最终应归属人民。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宪法监督的自然主体或终极主体是人民。

      2、授权主体。

      在我国,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包括国家事务的管理权以及宪法监督权。但是,并非每个人都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以及宪法监督,往往通过法律授权的方式赋予特定机关来行使宪法监督权。享有宪法监督权的主体依法授权于特定机关行使宪法监督权,被授权的机关可称为“授权主体”。

      
      1982年宪法序言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从这一规定中不难看出,我国一切社会主体都有守宪、护宪的义务和权力,都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和方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力。

      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之一是“监督宪法的实施”;

      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决议”。
    所以,从不同的角度,你说的都是监督主体。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5970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4551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28941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3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