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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20年6月,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2021年1月1日还款。7月1日,因乙急需用钱,随后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对甲的债权转让给丙。但7月15日,乙又与丁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丁并电话告知甲。
请问:
1.本案中丙可向何人主张何种权利?相应的请求权基础是什么?
2.本案中丁可向何人主张何种权利?相应的请求权基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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